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10640.“你要谨慎,恐怕你与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约”表不可依附于含有邪恶在里面的任何宗教。这从“立约”、“那地的居民”和“你所去的”的含义清楚可知:“立约”是指结合(参看10632节提到的地方),因而 也指依附;“那地的居民”是指一种含有邪恶在里面的宗教,因为“居民”表示良善(2268, 2451, 2712节),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而“地”表示教会和凡构成教会之物(参看9325节提到的地方),因而也表示某种宗教;“你所去的”是指凡有某种含有邪恶在里面的宗教所在的地方,因为占据以色列民族即将所去的迦南地的各个民族表示邪恶和由它们所产生的虚假(参看刚才10638节)。由此明显可知,“恐怕你与你所去那地的居民立约”表示不可依附于含有邪恶在里面的任何宗教。
由于这是当一个教会成员在阅读圣言时,用来光照他的主要事务之一,并且这也是接下来要论述的主题,所以有必要说一说此处是何情形。想要被主光照的人必须特别小心,不可将任何一种支持邪恶的教义当作自己的来接受。当一个人在自己的心智中确认或证实它时,他就将其变成了自己的,因为他由此将它变成自己信仰的一部分,如果他照之生活,更是如此。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邪恶仍旧铭刻于他的灵魂和内心;这种情况发生之后,他就不可能通过圣言从主那里获得任何光照。因为他的整个心智都充满了对他已经变成自己的基本观念的信和爱,凡违背这种观念的,他要么看不见,要么弃绝,要么歪曲。
例如:如果一个人以为自己唯独靠信得救,无论他过的是哪种生活,并在自己的心智中确认或证实这种观念,将其与他的其它一切教义结合在一起,以致他根本不思想生活,只思想信,那么以后无论他读多少遍圣言,都不会在其中看到与过一种良善的生活有关的任何东西。最终,他不知道何为良善,何为仁爱,何为爱;如果经上提到它们,他也会说,它们完全在于唯信。然而唯信,或没有它们的信,就像一个空虚的器皿,或像没有灵魂的东西。这样一个人的属灵生命可比作没有来自心脏的血液流入的肺呼吸;这根本不是生命,只不过像一幅画像或一个机器人的生命。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对一个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情况是什么样,即:他若依附于任何一种支持邪恶的宗教,根本不可能从圣言获得任何光照。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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